明明就有到校上課,又有參加考試,為什麼保險公司認定過世的被保險人為「自動離校」,拒絕支付學生團體保險的理賠金?
錦治(化名)小時候因為家境不好所以無法就學,等孩子長大後她就報名去唸補校,唸到國一上學期時,錦治發現自己罹患胃癌,所以國一下學期斷斷續續就學,並在要升國二的那個暑假病逝,之後家屬提出學保理賠申請卻遭拒,原因是錦治已喪失學籍……
罹癌仍抱病上課並參加段考 因為罹患癌症,所以錦治從國一下學期(93年2月)開始便斷斷續續就學,連註冊都是託朋友代為辦理,不過錦治並不放棄上學,可惜事與願違,整個學期下來她總共曠課120小時,還請了212小時的病假。
國一下學期的課業,錦治大都靠同學帶筆記給她自修,還拖著罹病的身子去參加學校的段考,老師和學生都被她的堅毅感動,只是錦治終究沒能戰勝病魔,參加完學期的最後一次考試不久,在93年8月22日便去世了。
學校指「自動離校」 學生團險不理賠 錦治的小姑明秀(化名)是一位保險從業人員,時常閱讀現代保險金融理財雜誌的她,在協助大哥處理完嫂嫂的後事之後,想到自己曾在雜誌上看過,像嫂嫂這種唸補校,有正式辦理註冊並擁有學籍的人,應該會參加學生團體保險,於是協助大哥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的申請。
但沒想到承保學生團體保險的T壽險公司卻駁回明秀大哥的申請,並發函指出錦治就讀的學校已回應錦治早「自動離校」並喪失學籍。對此明秀協助大哥向T公司提出申訴,而T保險公司為慎重起見,也到錦治的學校訪查,查得錦治的學籍紀錄表上確實紀錄著「93.2自動離校」,所以T公司堅持錦治從93年2月後即不具學籍,礙難理賠。對此明秀不知如何是好,於是向現代保險教育事務基金會的消費者服務中心尋求協助。
教務處調出學籍紀錄表證實學籍資格 現代保險消費者服務中心的顧問們根據明秀提供的書面資料,了解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後,認為錦治是否喪失學籍是整件事情的癥結點,而T壽險公司之所以會拒絕理賠,也就是因為收到補校回覆說錦治已經「自動離校」並喪失學籍的公函,所以才做出拒賠決定。 為了解錦治明明有註冊並參加期末考試,為何學校會發出喪失學籍的公函?服務中心一方面請明秀幫忙搜集資料,一方面打電話到補校教務處了解。 |
後來明秀找到一紙錦治在國一下學期抱病考試時,老師頒發的勉力向學的勤學獎獎狀,在學校這部分,教務處調出錦治92年學年度(92年8月到93年7月)的學籍紀錄表,表上雖記載自動離校,但備註欄中卻紀錄著「此學生93.2下學期有註冊」字樣,而且還有紀錄下學期的各科成績分數,在在證明國一下學期錦治仍具學籍資格。
學校表示要盡全力協助以擬補疏失 針對這樣的情況,該補校教務主任查明狀況後解釋:學校會在學生資料單上註明「自動離校」,是因為開學一段期間行政人員看錦治都沒有來註冊,所以就在學籍欄註記「自動離校」,後來錦治找人來註冊後,行政人員只在備註欄寫上「此學生93.2下學期有註冊」字樣,忘了將「自動離校」的註記劃掉,所以才會發生當保險公司來詢問時,學校以為錦治已自動離校,所以回函她已喪失學籍的情事。
經過中心顧問的溝通,最後學校教務主任表示願意盡全力協助錦治家屬請領學生保險的理賠金,以補救因學校作業疏失而造成的遺憾。
學校重發公函 讓保險公司理賠 經過服務中心顧問與T公司溝通,說明錦治在國一下學期的就學情況,及學校承認行政作業的疏失等情事後,保險公司也表示該公司之前主張無法理賠純粹是因為學校回函表示錦治自動離校,已不具學籍資格,如果學校願意協助提供相關資料,他們也同意重新審理此案。 最後就在學校又重新出具一份更正函證明錦治在92學年度仍具學籍後,T公司才依約給付相關的住院、醫療費用及100萬元身故保險金給錦治的先生、也就是明秀的大哥。
原本理賠無望的個案 圓滿落幕 今(95)年4月上旬的某一天,明秀偕同妹妹帶著一塊寫著「嘉惠永銘-感謝您的專業及博大之愛心」的紀念獎牌,及一大把金莎巧克力,來訪現代保險教育事務基金會,親自感謝總顧問林麗銖與中心顧問們熱心的專業協助。
那天雖然天空一片灰暗而且飄著細雨,但是消費者服務中心的顧問們與服務同仁的內心卻是光明而火熱的,畢竟,沒有甚麼是比靠自己的專業與用心,幫助別人更令人振奮與快樂的事。 |
- May 22 Tue 2007 22:20
從給付無望到起死回生的學保理賠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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